竞买保证金(RMB)

600.0000万元

报名截止剩余时间

报名结束

挂牌截止时间

无人报价不成交,流拍
编号 
钦海网挂2024-1
有无底价
有底价
权属单位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位置
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
交易类型
海域使用权出让
面积
42.1982公顷
年限
50年
勘查区坐标
起始价
5800.0000万元
增价幅度
10.0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600.0000万元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26 17:00
挂牌起始时间
2024-04-16 09:00
挂牌挂牌截止时间
2024-04-28 10:00
成交时间
竞得人
成交价
其他交易条件

钦海网挂2024-1号海域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钦州市海洋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元动力电池组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海域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施人为钦州市海洋局,具体网上挂牌实施交易活动由钦州市海洋局委托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宗海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宗海编号(名称):钦海网挂2024-1号。

(二)宗海位置。拟出让宗海位于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

(三)海域面积和用海方式。出让海域总面积42.1982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四)宗海坐标。详见附件(拟出让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五)宗海现状。宗海位于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范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宗海界址清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已完成围堰和部分填海。

(六)宗海类型和性质。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它工业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宗海成交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七)出让年限:50年。

(八)规划设计条件或要求:1.主要建设三元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电池组装车间、电池材料车间、金属溶解处置线、浆化球磨车间、萃取车间、净化车间、电池拆解车间仓库、停车场等其他相关公共辅助配套设施。2.根据《广西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统筹实施生态修复措施,补偿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和海洋生态价值损失。

(九)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项目涉及生态环境、林业、渔业、海事、港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

(十)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出让实施人按照海域现状条件交付海域。

(十一)本项目位于原广西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范围内,按照原区域用海政策规定,钦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公司)实施围填海。目前临海公司已完成项目围堰和部分填海,但出让价款尚未包括围填海成本,竞得人需与临海公司自行结算围填海成本。围填海成本报告由临海公司出具,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和钦州市审计局核定为准。

(十二)动工开发时间要求及海域闲置处理规定:1.竞得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海洋和土地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土地和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开发建设。2.根据海域闲置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连续闲置两年未开发利用的,由出让实施人责令开发利用;连续三年闲置无正当理由未开发利用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人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才能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加交易活动。(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网站发布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327至2024年426日(工作日)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1)出让公告;

(2)出让竞买须知;

(3)出让宗海图;

(4)竞买申请书;

5)竞买人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成交确认书;

8)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9)海域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本宗海域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600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42617时前汇入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的收款账号(以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本宗海域交款方式详见网站保证金交纳指南。竞买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    名: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随机产生唯一收款账号

竞买申请人按时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至钦州市海洋局审核,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到账和获得竞买资格情况。若尚未到账、未获得竞买资格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交易中心反馈,否则,造成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海域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以转账方式交纳的,退回至缴入账户;以现金存款方式交纳的,退回交款人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提交竞买申请

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2617时前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操作方法详见网站发布的《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前将书面竞买材料提交至钦州市海洋局,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在确认申请人已足额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后,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其发放由钦州市海洋局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并确认其网上竞买资格。

本宗海的申请文件包括:

1.公司、企业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含竞买人声明);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2.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含竞买人声明);

(2)《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及复印件;

(3)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组建新公司声明(或放弃组建新公司声明)。

3.个人参与竞买的

(1)竞买申请书(含竞买人声明);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应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钦州市海洋局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在确认申请人已足额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后,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其发放由钦州市海洋局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在网上交易系统授予其竞买资格。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2024年426日17时前向钦州市海洋局咨询。咨询电话:0777-3217169

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的宗海,对海域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视为对宗海挂牌文件及宗海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本宗海域挂牌起始时间为2024416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42810时,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价。

七、宗海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宗海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整(¥58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的整数倍或由主持人根据竞价情况进行调整。

八、出让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海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网上挂牌竞价

取得网上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按照网上报价规则进行网上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三)出让底价确定

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由钦州市海洋局召开底价联席会议确定。

(四)挂牌截止

1.只有1个竞买人参加竞买的,挂牌期限届满,不进行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活动结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挂牌成交;

(2)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2.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终的竞得人。

3. 挂牌期限内无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出让终止。

(五)限时竞价

1. 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则停止接受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2. 网上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加上1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

3.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截止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六)成交确认

1.挂牌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钦州市海洋局与竞得人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钦州市海洋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竞得人三个月内缴纳出让金,并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款凭证向所在地不动产登记局申请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海域出让时间自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之日起算。因竞得人的原因,双方无法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 《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九、出让结果公布

出让实施人将在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钦州市海洋局网站公布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挂牌期间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网上交易系统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宗海设有挂牌出让底价,底价在挂牌截止前1个小时内,由钦州市海洋局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集体商议确定。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海的海域出让价款,包括海域使用金、生态修复费、工作经费含海域价格评估费、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以及测绘服务费、海域使用动态现场监管费),不包含挂牌交易服务费、税费等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和税费由竞得人依法承担。

(三)本宗海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缴清挂牌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钦州市海洋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钦州市海洋局另行出让该宗海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

4.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挂牌交易服务费的。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自动抵作出让价款。签订海域使用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竞得人需缴纳完成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让价款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海域使用出让价款总额的1‰向出让人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仍未足额缴纳海域使用出让价款、滞纳金的视为根本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原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并且不再退还已缴纳的海域使用出让价款、滞纳金和履约保证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竞得人按约定付清海域出让价款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款凭证向钦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钦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发证手续。

)挂牌文件内容如有变更,钦州市海洋局将在挂牌开始日前发布变更公告。

)钦州市海洋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钦州市海洋局

    2024327日 

主办单位: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电话:0777-2820033 0777-2860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