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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不动产登记正式启动

2016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6月28日,灵山县不动产登记启动仪式在我局一楼大厅举行,意味着房地产权证、房屋登记证明等权属证书将集体“下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代正式到来。
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县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统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房屋土地抵押权、林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事务。该县从今日起就可以在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实施统一登记,新证书投入使用后,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这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和要件,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有利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市场规范和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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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灵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