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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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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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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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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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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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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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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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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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陆屋镇三街东江宾馆旁(原灵山县陆屋镇建设管理所)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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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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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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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74平方米(折合约0.6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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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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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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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23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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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武利镇长岗村委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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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零售商业、批发市场、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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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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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10平方米(折合约8.0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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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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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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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商业建筑面积≥6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77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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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荔香大道南侧沙路段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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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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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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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8平方米(折合约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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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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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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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1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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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檀圩镇塘坡村委钦陆一级公路边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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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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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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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72平方米(折合约4.4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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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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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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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2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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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佛子镇城区钦灵公路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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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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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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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12平方米(折合约2.6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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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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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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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48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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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202.103.219.205/portal_ls/)、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11日;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官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广西政法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灵山电视台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五、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6428210、6428221。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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