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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资告字〔2023〕13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下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用途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用地

面积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GC2023-10

灵山县沙坪镇2023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C地块(C-1、C-2)

商业、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2158.38平方米(折合约33.24亩)  

1995

1995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其中商业建设面积≤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38号核定为准。

GC2023-11

灵山县伯劳镇伯隆社区A1-1、A2-1、A3、A4、A5-1、A6-1 地块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30151.92平方米(折合约45.23亩)

2789

2789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A1-1、A2-1地块: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55%,绿地率≥15%A3、A4、A5-1、A6-1地块:1.0<容积率≤5.0,建筑密度≤85%绿地率≥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42号核定为准。

GC2023-12

灵山县陆屋镇临港产业园茶场片区ABC地块

A、B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C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旅馆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32457.25平方米(折合约48.69亩)

3347

3347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A地块:商业建筑面积10%总建筑面积,2.7<容积率<3.0,建筑密度≤38%,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4号核定为准。B地块:商业建筑面积20%总建筑面积,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3号核定为准C地块: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9号核定为准

GC2023-13

灵山县武利镇长岗社区A地块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10995平方米(折合约16.49亩)

1138

1138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1号核定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人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在宗地拍卖期间内)。
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在灵山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我局自然资源交易所提交竞买宗地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2时前(以指定的银行确认到账为准),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2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月17日上午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24年1月19日上午10时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挂牌厅现场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公告同时在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广西政法报》、中国土地市场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和灵山电视台发布。本次网下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及其附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地址: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 系 人:黄  澄   罗  斌  
电话:0777-6428221、6428210           开户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开户行:农行灵山县支行三海分理处          账 户:207558 0104 0039 883
网  址:http://zwgk.gxls.gov.cn/auto2675/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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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灵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