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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自然资告字〔2023〕7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3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年限(年)

用地

面积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它条件

灵山网挂2023-1

灵山县马鞍山北侧山脚

 文旅用地(旅馆、娱乐等用地)

40

  

  7965.36平方米(折合约11.95亩)

514   

514   

 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61号核定为准。

灵山网挂2023-2

 灵山县那隆镇东风林场场部

 城镇住宅用地

70

 3085.06平方米(折合约4.63亩)

 278

 278

 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19G92号核定为准。

灵山网挂2023-3

灵山县太平镇那学

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 箱变用地)

50

30258平方米(折合约45.39亩)

817

817

升压站: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24号核定为准;基座、箱变用地条件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202.103.219.205/portal_ls/)、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3年9月25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9月25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到帐为准)。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1日;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时起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官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广西政法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灵山电视台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五、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6428210、6428221。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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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灵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