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3〕3号
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下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用途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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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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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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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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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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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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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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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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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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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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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山大道交汇处(县公安局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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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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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70年、
零售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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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09.56 平方米
(折合约 101.2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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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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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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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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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其他规划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28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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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人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在宗地挂牌期间内)。
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竞得人需按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配套建设一所容纳12个班(用地面积4700平方米)的幼儿园,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教育主管部门。
(三)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在灵山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日,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我局自然资源交易所提交竞买宗地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12时前(以指定的银行确认到账为准),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12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23年7月19日上午10时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挂牌厅现场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广西政法报》、中国土地市场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和灵山电视台。挂牌起止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地址: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 系 人:黄 澄 罗 斌
电话:0777-6428221、6428210 开户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开户行:农行灵山县支行三海分理处 账 户:207558 0104 0039 88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山支行 账 户:2107580019249035887
开户行:建行灵山县支行营业部 账 户:45001657586059658658
开户行: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江南信用社 账 户:817912010103272462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山支行营业部 账 户:626263401734
开户行: 灵山泰业村镇银行 账 户: 540030000000069
开户行:桂林银行钦州灵山支行 账 户:660000012704700018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灵山支行 账户:805006909588888
网 址:http://zwgk.gxls.gov.cn/auto2675/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