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挂牌公告
租赁公告[2021]1号
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竞租方式出租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用途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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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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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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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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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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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租赁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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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租赁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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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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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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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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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土租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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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三海街道龙武片区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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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汽车检测,属于其他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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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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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5.7平方米(折合约9.3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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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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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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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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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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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其他使用条件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灵规地条第[2020G]122号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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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租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可以独立竞租,也可以联合竞租。
(二)申请人竞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租:
1、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在宗地挂牌期间内)。
2、竞租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竞租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租: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在灵山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租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获取租赁文件。
五、本次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6日,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12时前(工作日),到我局自然资源交易所提交竞租宗地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12时前(以指定的银行确认到账为准),竞租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12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1年5月26日上午12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2021年5月28日上午10时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挂牌厅现场竞租。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网、《广西政法报》、中国土地市场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和灵山电视台。挂牌起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8时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地块租赁文件,以租赁文件及其附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地址: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 系 人:黄 澄 罗 斌
电话:0777-6428221、6428210 开户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开户行:农行灵山县支行三海分理处 账 户:207558 0104 0039 883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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