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实施“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四大发展战略,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了耕地总量平衡,用地秩序规范,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荣获“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1.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共签订市级与县级责任状2份,县级与镇级责任状19份。
2.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拟发了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并委托了区国土测绘院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技术协助单位,现在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上图工作。
3. 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更新调整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现在该项工作已经通过县级听证论证,最终成果准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全力保障项目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共组织了23个批次项目上报,面积3548.99亩,其中12批次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及市级用地批复,批准面积1546亩。5个批次项目已送到市局审查,余下项目正在推进,争取2019年元旦前全部把余下的6个批次全部上报到上级部门审查。
(三)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1.耕地提质改造工作。今年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到我县的耕地补偿任务为250公顷,2017年实施的山县旧州镇青松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灵山县那隆镇新田村等9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已经通过验收,预计水田面积33.0258公顷。我局新立项实施7个旱改水项目,项目立项实施总规模为326.1306公顷,预计建成水田面积290.5335公顷,预算总投资3092.51万元。以上项目预计共能完成新增水田面积323.5593公顷。可以完成市局下达的250公顷的旱改水指标。
2.补充耕地工作。今年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到我县的耕地补偿任务为448公顷, 2017年实施的灵山县陆屋镇新营村等8个村土地开垦项目已经完成验收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3.4161公顷。新立项实施六个土地开垦项目实施总规模372.6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共309.79公顷,预算总投资892.16万元。目前大约完成总工程量的60%。另外,立项一个园改耕土地开垦项目,预计实施总面积176.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38.6公顷,预算总投资403.84万元。园改耕项目已完成可研评审及规划设计评审,现正在组织材料对项目进行立项。以上项目预计共能完成补充耕地521.2公顷。可以完成市局下达的448公顷的补充指标。
3.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我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于2017年5月25日批复立项,项目涉及石塘镇、檀圩镇、那隆镇、三海街道办事处、烟墩镇、平山镇、新圩镇、三隆镇等8个镇(街道)36个建制村,共8个土地整治子项目区,实施面积6795.5799公顷(约合10.19万亩),预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4418.2405公顷,估算总投资15218.05万元。目前除那隆镇子项目以外,其余7个子项目均已全面开工建设。那隆镇子项目已解决投标人投诉问题,目前正准备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
(1)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城乡风貌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各项工程已完成工程复核工作,正抓紧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及最终确认工作。
(2)灵山县石塘镇苏村等村委土地整治项目、灵山县檀圩镇东岸村土地整治项目、灵山县陆屋镇沙塘等村委土地整治项目、灵山县那隆镇塘表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已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正加紧完成项目最终确认及报备工作。
(3)灵山县三隆镇大马镇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通过初验并完成初验时发现问题的整改,现已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正加紧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最终确认工作。
(4)灵山县三隆镇蚌降村委土地整治项目、灵山县灵城镇谭礼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灵山县旧州镇长安、兵马、教马、上井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最终确认,目前正抓紧完成项目报备工作。
5.“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2017年我县年“双高”基地建设任务6000亩,规划22个片区,规划建设面积6378亩。开工建设片区20个,建设面积5838亩,进度已达60%。另2个片区540亩正在进财审及招标阶段。2018年我县年“双高”基地建设任务6000亩,目前规划13个片区建设面积2879亩,现在落实建设面积1869亩,已开工建设片区7个,建设面积1869亩,进度已达30%左右,其他面积及片区正在督促各乡镇落实中。
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1)灵山县旧州等九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拆旧区土地复垦22.6009公顷,新增农用地20.1467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9.7306公顷);灵城等九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拆旧区土地复垦16.8256公顷,新增农用地16.369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6.5991公顷)。以上项目3月份已完成市级验收,4月份已将材料送达区厅备案。
(2)灵山县檀圩镇、烟墩镇和伯劳镇等1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面积为9.2968公顷,复垦农用地面积为9.296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5722公顷。已完成县级验收,按照市级验收专家要求,现要对项目资料整改及1980坐标转2000坐标。
(3)灵山县伯劳镇等4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拆旧区面积8.594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5.7946公顷。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待各拆旧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完毕后进场施工,预计年底完成项目复垦工作。
(4)灵山县陆屋等1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总面积49.1815公顷,城镇建新区面积42.883公顷,项目已按评审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已将相关材料送报市局审核,待市局下达项目批复。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增减挂钩潜力调查成果于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协调衔接,我局在2018年8月组织了全县19个乡镇含2个街道办与技术单位对我县7389个潜力图斑,面积为2841.9406公顷所在地块进行排查,已召开43个县级听证会,实施规模1663.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34.17公顷。
7.已批准土地的供地率。上级下达我县近五年(2013-2017年)平均供地率任务是66%。我县前五年(2013-2017年)批准建设用地共652.8937公顷,已供应464.5553公顷,未供应188.3384公顷,供地率71%。
8.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1)共办理土地用地手续共66宗,面积171.9108公顷,土地价款约5.94亿元。上级下达我县2018年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是155公顷,目前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共159.5451公顷,盘活率为102.93%。
(2)2018年共举行了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其中网下挂牌1期;挂牌共17宗,其中网上挂牌出让土地共16宗,网下挂牌1宗;出让宗地总面积为859.38亩,出让成交总面积为786.17亩,实现土地成交溢价1.39亿元。
(四)综合管理业务工作
1.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审批工作。
(1)用地预审并联审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主动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接,及时了解在线平台的最新要求,通过在线平台的优化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办理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完善在线平台的功能、优化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我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批事项通过在线平台进行办理,方便项目申请人使用项目代码查询进度情况。项目申请办结后,批复文件电子版等相关信息录入在线平台,并按规定告知项目申请人。并开通了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受理业务,方便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平台的应用起到了“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作用。
(2)完成涉企信息归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规定,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收集的事项种类汇总,确定“测绘资质、涉密成果的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抽查”两项实行抽查事项为抽查事项库。共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涉企信息累计5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3条,其他信息2条 。针对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归集涉企信息录入了2宗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项目进行抽查;建立“双随机”抽查台帐。
(3)编制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加速作出批复和发证。根据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和县政务办要求,为深化“放管服”和加快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优化我县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经与市国土资源局沟通对接,编制了我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灵山县鹏达建材有限公司沙坪洪德砖厂向灵山县国土资源局递交办证材料时,但缺少办证所需的《矿山复垦方案》,而《矿山复垦方案》需第三方公司耗时制作,因了解到该砖厂急需《采矿许可证》开工生产,为其启动容缺机制,这是我局行政审批改革中的一个创新。
(4)编制完成“一事通办”两张清单,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根据县政府办《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的通知》(灵政办电〔2018〕53号)和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镇两级“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91号)要求,编制完成“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两张清单并报县政务办审核。“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两张清单录入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V2.0,并在我局国土门户网站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发布。22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率100%。
⑸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桂政办电〔2018〕189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8〕29号)要求,加大清理力度,扎实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仅保留4项有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分别是银行存款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土地座落证明和法人证明。
2.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不动产登记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16508宗,其中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15893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109宗。办理抵押登记5689宗,抵押融资数额72.30亿元,其中企业抵押登记406宗、融资数额8.08亿元。经登记系统统计,1-10月份办理实体经济企业抵押138宗,平均办结时限为1.36天。
(2)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以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加强和改进不动产登记窗口的作风建设。根据国务院大督查指出广西在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自查自纠,经自查,查出违规收费约8200多宗、748万元,根据区厅和市局的要求,我县自10月12日起受理退费申请,截止11月14日,共受理退费申请1223宗,申请退款金额300万元。积极推动不动产纳税申报、交易和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审批”,于11月5日正式实行不动产纳税申报、交易和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审批”。
⑶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自去年底通过工程招标确定了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建库承担单位,并于去年底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共整合的历史登记数据约65275宗,其中土地登记数据27294宗、房屋登记数据37981宗。10月底已全部完成了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的数据收集和档案扫描和数据关联导入工作,10月19日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数据质检和数据汇交,质量等级为B2级,11月9日通过验收。
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灵山县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底获得了县政府批复,第一期计划实施灵城、三海两街道和新圩镇的重点区域的房屋补充测绘,实施宗数为60149宗,房屋测绘面积约496万平方米。第一期工程款250万元列入了2018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9月29日经公开招投标,由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并于10月29日签订了合同,11月初中标公司已正式开展外业实地房屋补充测绘工作,计划在2019年4月底完成。
⑸农垦农林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农垦农林场争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为602亩(华山农场),统筹推进山界林权证规范不动产登记发证任务为5522.26亩(其中华山农场4968.66亩、新光农场553.6亩),到目前止,完成规范不动产登记发证5699.885亩(其中新光农场712.98亩、华山农场4986.905亩),完成统筹推进发证任务的103.21%。完成了华山农场有争议的602亩的权籍调查,经重新调查核实,实际面积为581.535亩。经重新进行权属审核公告和县调处工作组与争议方(武利镇鱼良村委、桥山村委)实地勘查,确认争议面积为338.79亩,对没有争议的242.745亩土地确权登记给华山农场,占发证任务的41.74%。有争议的338.79亩待调处完成后按调处结果确权登记。
3.做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遥感监测图斑共906个,监测面积是5844.3亩,其中占耕地2781.65亩,占基本农田604.31亩。此次共调查906个图斑,变更483个图斑,变更总面积为2091.21亩,其中占耕1165.34亩,合法变更230.14亩。拆除图斑6个,拆除面积34.9亩;办理临时用地图斑21个;办理设施农用地图斑241个。主动变更面积734.68亩,占耕地面积377.17亩。变更成果已按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并上报了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各阶段的成果,成果质量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
4. 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1)组织本县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深入社区和校园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活动,普及全民国家版图知识,加深群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提高国家版图意识。“8.29”测绘法宣传日共发地图资料500张、《地图管理条例》150本、扇子150把、袋子200个,发送手机短信50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12条,摆放展板2块。
(2)开展“数字灵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根据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立项批复(桂测发〔2017〕40号)要求,组织开展数字灵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编制,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搭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环境,制定标准规范与政策机制,开发2个以上应用示范系统等工作。并与县相关单位对接数字灵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开发应用示范系统工作,将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交付审定。
(3)完成测绘成果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桂国资办〔2017〕206号)和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资办〔2017〕397号)文件的要求,到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属国土资源数据向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相关数据已转换完毕并走上正轨运行使用。县土地管理技术服务站测绘资质丁级升为丙级,为今后测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做好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工作。成立了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灵山县第三次土地调查调查实施方案》;落实了调查经费,确定了调查队伍。目前已完成城镇内部细化调查工作的90%内业图斑勾绘工作,外业实地核查也在逐步开展中。
6.积极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局组织力量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给我县遥感监测906个图斑,涉及违法图斑357个,占地面积1561.78亩,其中耕地面积980.95亩(扣除重点工程、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其他违法图斑占耕77.01亩,占耕比例8.38%),应立案357个图斑,已立案357个图斑,结案357个图斑,通过了自治区对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验收。
7.开展打击“两违”整治工作。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灵政办发[2012]134号)精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共同执法,与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联合行动33次,派出执法人员695人次,挖掘机33台次,拆除违法建筑48宗,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22153.24平方米。
8.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广西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216号)和《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国土资发〔2018〕59号)文件精神,制定《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灵国土资发〔2018〕19号),切实履行牵头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职责,并加强与县纪检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7月,我局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与矿山排查工作结合起来,联合县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林业局等四个部门,对全县40家矿山企业进行了12次拉网式排查,下发《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32份,截止目前,经整改,通过验收复工17家(采石场7家,砖厂页岩矿10家)。
针对我县时有发生的非法开采、盗采锰矿的行为,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分布点进行了5次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灵山县旧州镇上井村委钓鱼公7个锰矿非法开采盗采点,太平镇佳芝村委铁龙山2个锰矿非法开采盗采点。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制定了《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依法取缔旧州、太平镇9个非法开采盗采锰矿点实施方案》。2018年7月6日,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旧州镇政府、太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非法开采盗采锰矿点实施爆破炸毁。爆破后的山体土质疏松,为防止周边群众进入爆破区域发生意外事故,在爆破区域共设立9块告示牌。
9.强化部门协作,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洗砂点。通过对非法采砂、洗砂易发区、重灾区加强执法动态巡查,结合群众来电、来访、微信举报情况,据统计,2018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拆除15个采砂场;由我局牵头拆除13个洗砂场,共捣毁简易采砂伐6艘、柴油机10台、强制拆除洗砂设备3套、洗砂台10个、传送带3条、扣押钩机5台、铲车2台及运输河砂卡车1辆;业主自行拆除洗砂设备3套。
10.维护权益,努力办理惠民工作
(1)汛期前完成《灵山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协助县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基层, 全年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经费48万元,其中日常巡查监测经费15万元。
(2)2017年自治区下达160万元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资金,我局实施烟墩中学、伯劳镇新民村委板塘村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这2个项目计划在12月份组织验收。
(3)2018年自治区下达147万元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资金,我局将对佛子镇新村小学、烟墩镇峡口小学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现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在12月开工建设。
11.土地收储工作。土地收储8宗,灵山县平山林场,灵山县果菜公司、灵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刘维伟、灵山星宝纺织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灵山县沙坪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灵山县罐头厂,总面积153164.16平方米(约合229.746亩)。获得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8亿元,有效缓解了县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12.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完成2018年两个批次的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项目,剥离面积总面积15.0161公顷,剥离土方量28530.59立方米。联合县农业局调查认定了一批不适宜剥离的出让用地,总面积25.745公顷。
13.扎实做好矿产开发管理工作。共检查矿山89个(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指导采矿权人填报2017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2017年全县应参加填报公示的探矿权2个,已填报并公示的探矿权2个;应填报公示的采矿权46个,已填报并公示的采矿权46个。到8月底,我局完成自治区国土厅在公示系统中抽取我县的3个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并且将数据录入信息公示系统。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12宗,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805万元。
1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案件。
(1)根据国土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全县22个采石场(包含停产、在建、生产)、51个页岩砖厂取土场(包含停产、废弃、生产)和3个水泥配用粘土场进行检查。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出非法洗砂点14个,组织拆除洗砂点11个。
(2)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林业、安监、住建部门对全县40家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整治,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17家。
(3)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案件10个批次共11件,其中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5件,重复举报6件。涉及案件已经完成整改,上报县整改办销号。
15.做好办文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的维修维护工作, 为各部门完成图件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包括扶贫数据、地籍档案的比对、批征供情况上报、双高耕地等数据上报打下基础,2018年至今共办文4036份。
(2)目前为止在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75条,其中国土要闻类92条,示范性文件28条,征地信息30条,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61条,土地成交协议出让公示17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15条,网上咨询8条,其他综合信息类124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在线回复群众咨询的问题。
16.依法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加强与市、县人民法院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应诉答辩,办理行政诉讼案(包括上诉案)29宗,胜诉7宗,败诉1宗,撤诉5宗,中止诉讼2宗,有10件未出审判结果,4件待开庭审理;办理行政复印案件3宗;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9件,其中来信(包括转办件)34件,来访15批31人次。
17. 精准扶贫工作。
(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组、干部包户,抽调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的干部包联贫困户的扶贫工作队,做到帮扶工作不漏户,不漏人,确保每户都有一名干部包联,并按照《干部帮扶工作制度》的要求做好帮扶工作。加快檀圩镇大垌田村脱贫摘帽工作。做好村委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楼各项筹建工作,目前已建好一层主体和舞台建设,正转入紧张装修和各项设施建设中, 争取年底的脱贫村对公共服务中心的验收。经过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大垌田村达到“八有一超”脱贫标准的有17户49人,扶贫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局联系大垌田村的28户贫困户已脱贫8户。2018年大垌田属镇级定预脱贫村,争取“十一有一低于”符合上级下达指标,确保12月底顺利通过搞帽村的脱贫验收。
(2)2018年“全国扶贫日”捐资,组织干部职干捐款9510元(其中个人捐款4510元) 扶持帮扶对象檀圩镇大垌田村。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修订了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共性清单和岗位清单等4个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的28项责任,党委书记24项责任,其他党委委员按分工分别承担相应领域的30多项责任,形成环环相扣、全面覆盖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制定了《2018年灵山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开展集体约谈工作。2月9日,我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会议传达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会议精神,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各股室、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工作,传达学习市县纪委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印发实施《中共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工作方案》,对“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成立“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将贯彻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同时,切实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把选人用人关,把好政治关、品德关、素质关、廉洁关,确保好干部标准落实到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铸牢理想信念“主心骨”。共组织参加县、市、区及区外等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0期,培训80人次。提拔任用3人,轮岗11人 。
4.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求班子成员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市、县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全局上下积极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加强新闻宣传,积极传播党的政策、方针,传播“正能量”,引领风尚。共发表新闻报道105篇,其中自然资源部网站1篇;国土资源报2篇;中国自然资源报3篇;国际在线1篇;中国土地整治网1篇;当代广西2篇;新华网6篇;广西日报1篇;广西新闻网2篇;钦州日报3篇;区自然资源厅10篇;市国土资源局40篇,县政府网34篇。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和要求。今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明显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75万元,同比减少 9.5%;公务接待费支出5.25万元,同比减少1.7 %;会议费支出1.6万元;培训费支出17.4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没有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没有超过标准接待、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行为。也没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市级以上机关通报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群众参与较少,致使规划与实际脱节,群众积极性不高,甚至群体阻挠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滞后;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指标较慢,导致资金不能按时下拨施工单位,影响施工进度。
(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赋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执法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即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一般不予强制执行,土地执法行政主管部门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束手无策。
(三)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报批工作;
(二)继续按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办结时限内办结,为企业和申请人做好登记服务工作;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和登记工作; 实施不动产登记前房屋登记档案移交工作;
(三)积极做好土地存量盘活及土地出让收入工作,争取土地出让金收入达5亿元、盘活存量1000亩以上;
(四)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切实提高动态巡查工作质量,发现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及时制止,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落实国土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抓好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着力加强旅游景区、河流湖库周边矿山监管;
(六)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
(七)全力推进投资1.52亿元的整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八)推进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工作;
1.完成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
2.结合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等专项调查;
3.完成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4.调查成果经县级检查合格后,报请市级成果检查;
5.开展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并报自治区级土地调查办审核;
(九)完成数字灵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
(十)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十一)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抓好队伍建设。积极为贫困群众宣传扶贫政策和各项惠农政策,帮助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