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你局送来《灵山县审计局关于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函》收悉,现在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函复如下:
一、该4宗国有建设用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我局多次通过电话提醒相关公司准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延迟缴款后通过电话催缴、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单》、约谈等方式积极追缴欠款。经催缴,相关公司积极缴款,截止目前(2018年11月15日),欠缴的7060万元,已补缴3800万元,尚有3260万元未追缴完成。
二、根据灵人发〔2018〕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已及时将整改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催缴,加强与征地部门的对接。若相关公司不按承诺付诸行动缴纳完余下土地出让金的,我局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缴。同时,感谢你局提出的相关意见,欢迎继续监督。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