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灵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荔乡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层机构:
根据《灵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灵山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灵安委〔2018〕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灵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6日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国土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结合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灵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梁善团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猛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股,负责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闭波朝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灵山行”活动为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
四、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舆论氛围。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典型经验观摩”、“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等方式,组织国土干部职工和矿山企业参与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县安委办统一组织的“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展板,发放预防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宣传册、打击非法采矿和保护矿产资源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活动。
(三)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按照(灵安委办[2018]15号)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我县生产状态的矿山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存在越界超深开采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五)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灵国土资发[2018]16号)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求,在日常矿山检查或专项检查过程中对矿山企业进行主题宣传,引导矿山企业树立风险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意识,提高地矿行业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
(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结合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找问题,完善优化应急体系。
六、“安全生产荔乡行”专题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自6月1日起开始在全县展开,11月底结束。6月16日,参加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县城举办灵山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会同县安委会及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分赴我县重点镇(街道)和企业开展以宣传、采访和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股室和二层机构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气氛。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展板、横幅等形式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增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归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荔乡行”方案、信息、图片等有关资料,及时上报县安委办和市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