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灵山县平南镇金银村委支书李乃建翻开账本说:“一年7000元,这笔钱的故事不一般。”
原来金银村委早些年前有一个面积为5.0654公顷的红砖厂抛荒多年,村民仅在红砖厂附近零星种植竹子、木薯,土地发挥不到最大值。每次看到这个红砖厂,原来的村委干部们都觉得可惜,但又束手无策。直到2011年,灵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将该村红砖厂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后,用了三年时间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如今,原红砖厂区的土地已出租来种植百香果,一年租金7000元。
“金银村委不是孤例,这是我县合力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我县是农业大县,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能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还能有效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该县县长刘钦说。
近年来,灵山县将耕地保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县长亲自挂帅,担任县耕地保护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国土、农业、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并要求各镇(街道办)政府实施一把手工程,明确基本农田的保护数量、质量及保护责任,确立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再生绿色,荒地变基地
曾经田块破碎,渠道淤塞,荒地,勉强种些番薯、桉树,如今甘蔗叶浪起伏,成为双高基地。在三隆镇大马村和三隆村,因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建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耕地,69.78公顷的耕地面积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标准。
据负责项目工作人员黄育介绍,这两个村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投资2948.76万元,原来农户每亩地的租金是300元/年,现在土地整治后可达700-800元/年,地租比原来高了一倍。
在项目区,田间排灌沟渠配套完善,田间道路规划合理有序,已形成了“渠成网、路相连”的格局,即可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又能满足农业机械化条件,旱涝保收的优质农田如一幅画卷展现在眼前。
“由于农田灌排系统和道路系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水田利用等别从11等提高到12等,经济等别从9等提高到11等,土地整治后的土地质量等别在等级体系中属于高等别,农作物产量有较大幅度地提高,让原有耕地每年增加净收益405.51万元。”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梁善团说。
全面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局面,把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主抓手是灵山县开展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该县共投入建设资金1.32亿元,土地整治项目79343亩,新增耕地6770.4亩。
面积不减,中低产变高产
“别看我现在站的这块地都种上了蔬菜,以前可不敢想象,这里是一块采矿地,杂草高过眉头。”石塘镇苏村村委支书苏有材说。
破解工程建设必定破坏耕地资源,成为改造该采矿地的首要难题,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就在去年9月,该县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将石塘镇苏村的8.7509公顷耕地面积定为覆土区,并将土壤送广西大学农学院进行土壤检测,发现待剥离土地适宜性综合分值大于90分(满分为100),可再利用价值较高。
经过一番调查研究,该县最终采取“剥离-堆放存储-再利用”的方式,移走表层土壤,在取土完毕后进行土地整理和土壤回填,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减少耕地面积、不降低土壤肥力的前提下,把中、低产田改成了高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