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武利镇长安路边1846.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灵协议[20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土地审批与储备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位于灵山县武利镇长安路边
2、用地性质:居住用地(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
3、用地面积:1846.48平方米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土地开发建设条件为1.0<容积率≤6.0,建筑密度≤100%,其他按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县武利镇长安路边用地规划控制平面图》(灵规地条第﹝2017G﹞4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人为个人的,持个人身份证)等有关文件到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至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17时,如上述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本宗地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39号
电话:0777-6428679
联系人:凌薇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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