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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用地

2019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11月21日,记者从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上获悉,作为大会的配套政策之一,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制定的《关于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用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已正式印发实施。广西将在推广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持续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促进全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系统吸纳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经验,充分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6个方面共25条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均有不同程度创新。其中,《政策》提出,要强化规划引导和用地空间保障,将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规划用地指标并纳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同时,对列入自治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库的文化旅游项目,除商品住宅、旅馆、餐饮用地外,其他用地由自治区统筹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直接报批用地,项目报批材料通过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自治区直接予以核销用地指标。
此外,完善文化旅游用地分类管理,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公益林、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符合条件要求的零星设施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经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按现用途管理;采取灵活的土地供给模式,允许弹性出让、分期供地、点状供地;鼓励地方编制文化旅游基准地价、盘活存量用地,以降低文化旅游项目用地成本。
据悉,广西从2019年起每年举办一届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由各设区市通过竞选的方式轮流承办,在2018年底,桂林市和柳州市分别获得了2019年和2020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的承办权。自治区人民政府从品牌打造、项目建设、财政投入、用地用海等10个方面对大会承办城市给予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扶贫办等部门也将对承办城市给予政策扶持和经费倾斜。(转自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作者:范雁阳 李响 农宵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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